2006-03-06

美國對Micronesia的解殖過程

閱讀一文,談的是美國人類學者在兩次大戰期間如何協助訓練美國的軍人在太平洋地區「野地求生」。Columbia和Princeton,沒錯,這兩間有傳統的學校擔任了這項任務。

太平洋戰役結束,美國新保守主義跟國內樂觀的氣氛,同樣的也感染人類學界,覺得這年輕的學科很「有用」。太平洋託管地(就是Micronesia)當時因為冷戰的關係,而全面的禁止一般人民進入,能去的只有官員跟研究者。人類學者當時還肩負了一項任務,就是到該地進行經濟資源的開發調查,稱為Solomon Report(為什麼稱所羅門呢?),引起後來諸多有關人道關懷的爭議。



到了1960年代中期,美國政府開始思考殖民地的發展問題,而人類學者被視為是「只想保存傳統」的一群頑固者,所以這些開發計畫並沒有包括人類學者進來。當時,以官方身份進入太平洋做研究的學者,也被摘除了后冠,成為「為了學術而學術」的研究者。

1960年末期的美國,對於Micronesia的興趣也受到當時越戰的影響(更廣泛的說,是受到蘇聯的冷戰之影響)。美國仍想在太平洋地區建立軍事基地,因此當時在太平洋的託管地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是成立Common Wealth(某些人用這個來談台海關係,恩,不要吧),也就是隸屬美國的自治政府,目前的北碼里亞那即是),另一條路是與美國簽署自由聯盟協定(Free Association Compact),美國投注資金在輔佐當地官僚體系的運作,但是該國領域可讓美國軍隊自由進出,時間為五十年。目前美國託管的太平洋地區分為,Federated States of Micronesia(密克羅尼西亞邦聯),Republic of Marshall,Republic of Palau。三個獨立國家,一個自治政府。其獨立時間分別為,FSM於1983年公投、Mrashall在1985年公投,美國於1990通過法案,加上UN同意。在1991年這兩個新的國家就成了聯合國會員國。

Palau的位置卻十分特殊,他在1983年立憲時將免除核武放在憲法中,如果要推翻憲法必須要有四分之三的人同意。但是該憲法與Free Association抵觸,七次公投都失敗。一直到1993年因為修憲的關係而通過,1994年獨立。至此美國宣布廢除託管法案。

台海關係以及台灣對於公投的思考,據說阿扁有以帛琉的例子來說明公投的執行。老實說我覺得沒什麼不對。帛琉在1986年便開始制訂自己的憲法,雖然多數是援引託管法,但是民意的公投來決定核武進不進入憲法,是必須奠基在民意3/4的基礎上。抗拒核武是直接挑戰美國的自由聯盟協定,而且最後成功的排除了此項條款。某文提到,陳水扁以帛琉的例子來說明公投的意義,我不懂有什麼不妥,更何況這是反對美國的一項公投。

台灣的公投應該考慮的是其有效性以及在兩岸緊張的情勢下,公投的選項以及造成的效應。這些才是讓公投成為一個問題的部分。

悲傷的是,帛琉人可以組成婦女團體大喇喇的衝到華府,聲稱自己不願意簽下禍害子孫的Free Assocciation Compact,即便美國再不爽以不可能出兵攻打帛琉。但是台灣卻處在武力的威迫之下。這才是兩國公投唯一的差別吧!